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7

427.⑷淫乱之爱是

427.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在前面相关章节已经说明(83-102节)。由此可知,淫乱之爱的源头便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它们是对立面,正如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邪恶之虚假是良善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两种爱的快乐同样是对立面,因为没有快乐,爱什么都不是。它们如此对立,这一点根本不明显。这是因为恶爱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善爱的快乐。而在内里,恶爱的快乐纯由恶欲构成,因为邪恶本身就是一团或一大堆这类欲望。另一方面,善爱的快乐则由无数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因为良善本身可以说是统一的一捆这类情感。这样的一捆和那样的一堆仅被人感觉为一个单一的快乐;并且由于邪恶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故通奸的快乐也伪装成婚姻的快乐。然而死后,当每个人脱去外在,内在赤露敞开时,都会明显感觉到通奸的邪恶就是一团恶欲,而婚姻的良善则是一捆对良善的情感;因此,它们彼此完全对立。


真实的基督教 #481

481.没有人会否认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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