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7.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在前面相关章节已经说明(83-102节)。由此可知,淫乱之爱的源头便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它们是对立面,正如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邪恶之虚假是良善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两种爱的快乐同样是对立面,因为没有快乐,爱什么都不是。它们如此对立,这一点根本不明显。这是因为恶爱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善爱的快乐。而在内里,恶爱的快乐纯由恶欲构成,因为邪恶本身就是一团或一大堆这类欲望。另一方面,善爱的快乐则由无数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因为良善本身可以说是统一的一捆这类情感。这样的一捆和那样的一堆仅被人感觉为一个单一的快乐;并且由于邪恶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故通奸的快乐也伪装成婚姻的快乐。然而死后,当每个人脱去外在,内在赤露敞开时,都会明显感觉到通奸的邪恶就是一团恶欲,而婚姻的良善则是一捆对良善的情感;因此,它们彼此完全对立。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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