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7

427.⑷淫乱之爱是

427.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在前面相关章节已经说明(83-102节)。由此可知,淫乱之爱的源头便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它们是对立面,正如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邪恶之虚假是良善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两种爱的快乐同样是对立面,因为没有快乐,爱什么都不是。它们如此对立,这一点根本不明显。这是因为恶爱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善爱的快乐。而在内里,恶爱的快乐纯由恶欲构成,因为邪恶本身就是一团或一大堆这类欲望。另一方面,善爱的快乐则由无数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因为良善本身可以说是统一的一捆这类情感。这样的一捆和那样的一堆仅被人感觉为一个单一的快乐;并且由于邪恶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故通奸的快乐也伪装成婚姻的快乐。然而死后,当每个人脱去外在,内在赤露敞开时,都会明显感觉到通奸的邪恶就是一团恶欲,而婚姻的良善则是一捆对良善的情感;因此,它们彼此完全对立。


真实的基督教 #311

311.就属天之义而

311.就属天之义而言,“杀”表示鲁莽地向主发怒,憎恨祂,并想抹杀祂的名。这些人就是把主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若祂像以前那样再降世,他们真得会做出这种事来。这就是“像是被杀过的站立羔羊”之义(启示录5:6;13:8);以及“被钉十字架”之义(启示录11:8;希伯来6:6;加拉太书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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