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6.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在教会,众所周知,属世人和属灵人彼此如此对立,以致这一方不意愿另一方所意愿的;事实上,它们彼此争战。但由于这一点尚不清晰,所以我必须阐明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有何区别,以及是什么激发属世人反对属灵人。每个人长大后首先被引入属世人,这种引入通过知识和认知,以及理解力的理性事物实现;但他通过对履行服务或功用的爱被引入属灵人,这种爱也被称为仁爱。因此,人拥有这爱或仁爱程度,就是他属灵的程度;人缺乏这爱或仁爱的程度,就是他属世的程度,无论他的头脑多么聪明,他的判断多么明智。一旦脱离属灵人,属世人就会放纵自己沉浸于欲望,无论他如何将自己提升至理性之光。
只要想想他缺乏仁爱的秉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凡缺乏仁爱的人都沉溺于淫乱之爱的一切淫荡。所以,当有人告诉他,这种淫荡的爱是贞洁的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并乞求他请教自己那理性微光时,他不会听从,除非与生来就植入属世人的邪恶快乐相结合。他会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他的理性没有看出有什么东西反对其身体感官的甜蜜诱惑;一旦确认这一点,他的理性对于属婚姻之爱的一切快乐就变得麻木,再也没有知觉了。事实上,如前所述,他会反对它们,并且得胜。然后,他就像一个屠杀后的征服者,将婚姻之爱安扎在他里面的营地全部彻底地毁掉。属世人正是出于他的淫乱之爱而如此行。上述引证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两种爱之间的这种对立起源于何处。因为如前面多处所证明的,婚姻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灵之爱;而淫乱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世之爱。
89. (3)祂照其神性秩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那一节已说明,神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因此,祂的全能照其秩序的法则在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这些要点已在前面依次予以论述(49-74节)。由于神降下来,并且如那一切所证明的,祂是秩序本身,所以祂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人,要在子宫内被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智慧。故就其人身而言,祂在婴儿时和其他婴儿没什么两样,在男孩时也和其他男孩一样等等。唯一区别在于,比起其他人,祂的发育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种发育符合秩序,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这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起来。祂的智慧和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52)
比起其他人,这一成长过程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从路加福音中有关祂的内容明显可知,祂十二岁时,就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加福音2:46,47;4:16-22,32)。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神性秩序要求那人要预备自己以接受神;并且随着他预备自己,神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的居所和家园;这种预备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智慧实现。秩序的法则之一是:人越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貌似完全凭自己这样做),神就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部将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下文(97-99,105-106节)将说明,主照着这秩序发展,甚至直到祂与父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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