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6.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在教会,众所周知,属世人和属灵人彼此如此对立,以致这一方不意愿另一方所意愿的;事实上,它们彼此争战。但由于这一点尚不清晰,所以我必须阐明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有何区别,以及是什么激发属世人反对属灵人。每个人长大后首先被引入属世人,这种引入通过知识和认知,以及理解力的理性事物实现;但他通过对履行服务或功用的爱被引入属灵人,这种爱也被称为仁爱。因此,人拥有这爱或仁爱程度,就是他属灵的程度;人缺乏这爱或仁爱的程度,就是他属世的程度,无论他的头脑多么聪明,他的判断多么明智。一旦脱离属灵人,属世人就会放纵自己沉浸于欲望,无论他如何将自己提升至理性之光。
只要想想他缺乏仁爱的秉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凡缺乏仁爱的人都沉溺于淫乱之爱的一切淫荡。所以,当有人告诉他,这种淫荡的爱是贞洁的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并乞求他请教自己那理性微光时,他不会听从,除非与生来就植入属世人的邪恶快乐相结合。他会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他的理性没有看出有什么东西反对其身体感官的甜蜜诱惑;一旦确认这一点,他的理性对于属婚姻之爱的一切快乐就变得麻木,再也没有知觉了。事实上,如前所述,他会反对它们,并且得胜。然后,他就像一个屠杀后的征服者,将婚姻之爱安扎在他里面的营地全部彻底地毁掉。属世人正是出于他的淫乱之爱而如此行。上述引证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两种爱之间的这种对立起源于何处。因为如前面多处所证明的,婚姻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灵之爱;而淫乱之爱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属世之爱。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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