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639.圣言从未教导过转嫁基督功德的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在尼西亚公会引入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之前,这信在教会闻所未闻。当这信被引入,并充斥整个基督教界时,所有其它信仰都被扔进黑暗中,以至于自那时起,不管谁阅读圣言,并看到信、报应与基督功德,都自然落入他信仰的唯信中。这就象有人看见纸上的字,就停在那里,而不是翻页去看其它内容;或象有人说服自己说,某个命题是真的(尽管它是假的),还证明唯有它是真的,此后便视假为真,视真为假,对一切反对它的人皱起眉头,并报以嘘声,说:“你没有智慧。”因而他的心智完全沉浸其中,被覆上一层硬皮,这硬皮将与其所谓的正统信仰不相符的一切弃为异端。因为他的记忆就象一块石板,上面只刻有这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神学信条,若有其它东西进入,就没有容纳它的空间了,因此它就被扔了出去,就象嘴里吐出的唾沫一样。以一个坚定的自然主义者为例,他认为要么大自然创造她自己,要么有了大自然之后神才存在,要么大自然和神为一体,是一回事,若你告诉他,事实恰恰相反,那么他会不会视你为被牧师的神话传说迷惑了的人,或头脑简单者、傻瓜、神经病呢?这同样适用于通过说服和证据固化在头脑中的一切观念,最终他们看上去就象用很多钉子固定在石墙上的画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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