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608.要知道,天堂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而被划分为三层,人照着自己重生的程度而与来自这三层天堂的天使相联系。也正因如此,人类心智照着这些天堂而被划分为三个层级或区域。关于这三层天堂,以及它们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等节)一书,也可参看《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16, 17节)这本小册子。在此仅用一个比喻,就足以说明划分天堂所依照的这三个层级的性质。它们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最高天堂构成头,中间天堂构成躯体,最低天堂构成脚;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这一真理已通过我的亲自观察透露给我,因为我蒙恩看到由成千上万人组成的一个天堂社群完全就像一个人。那么为何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不能如此显现呢?关于这活生生的经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等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的这句话,即教会是基督的肢体,基督是那肢体的生命是什么意思。这一点,即主是天上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因为祂是那肢体的生命也因此变得清楚明了。同样清楚的是,主就是那些唯独承认祂为天地之神,并信靠祂之人当中的教会。主亲自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人当信祂(约翰福音3:15,16,36;6:40;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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