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5

425.⑵淫乱之爱是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真实的基督教 #370

370.⑵与父神结合

370.⑵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能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这一点既是圣经的教导,也能凭理性被看到。圣经教导:从来没有人见过或听到过父神,也不可能见到或听到祂;因此,祂也无法通过祂自己的事物,诸如祂在自己的存在和实体中的那一类而作用于人。因为主说:
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这是因为,祂在万物的最初和起始中,因而远远超出人类心智所能触及的范畴;因为祂在全部的爱和全部智慧的最初和起始中,人无法与这些结合。所以,若祂靠近人,或人靠近祂,人必被销毁湮灭,就象把一片木头放到超级取火镜的焦点上,确切地说,就象把一尊雕像扔进太阳中。这就是为何摩西渴望见到神时,被告知:见祂面的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通过主与父神结合是有可能的。这些经文表明,并非父,而是父怀中见过父的独生子,阐明并揭示属于神和来自神之物。此外,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都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2,23,2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腓力想见父,但主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14:6,7等等)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此外,主说祂是门,从祂进去的得救,从其它地方爬进去的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0:1,9)。祂还说,人若不常在祂里面,就会被丢在门外,像枯枝那样被扔进火里(约翰福音15:6)。
这是因为,主我们的救主就是人形的耶和华父祂自己;耶和华降世成为人,以便祂能接近人,人也能接近祂,从而建立联结,并通过联结赋予人救恩和永生。因为当神成为人,因而人也成为神时,祂通过调节自己以适合人而能靠近人,并作为神-人和人-神(God-man and Man-god)与人结合。依次有三个步骤:调节、适合和结合。适合之前必须要有调节;结合之前必须要有调节和适合这二者一起。神通过成为人而完成调节;而神这一方的适合是永恒不变的,只需人反过来使自己适合;只要这一切成就,就会产生结合。这三个步骤环环相扣、井然有序地在一切细节中进行,它们合为一体,同时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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