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5

425.⑵淫乱之爱是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真实的基督教 #30

30.⑶自创世之时,

30.⑶自创世之时,神就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神,以及直接由祂发出的神性,并不在空间内。尽管祂全在,与每一个世人,并天堂的每一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一个灵人同在。这一点无法以纯属世思维来理解,但以属灵思维在某种程度上能理解。纯属世的思维无法理解这一点,因为属世思维含有空间的概念。属世思维是通过我们周围的尘世物体形成的,肉眼可见的一切物体都牵涉空间。正是空间使得一切事物或大或小,以及具有长、宽、高的维度。总之,一切尺寸、形状、样式都属于空间。然而,只要允许某种属灵之光进入,人依然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种概念。不过,我必须先对属灵思维加以说明。这种思维绝不牵涉空间,而是通过状态获得其整个品质。状态是爱、生命、智慧、情感、喜乐,以及总体上善与真的属性。有关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超越空间概念,并俯视它们,如同天俯视地。
神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这一事实解释了为何神自永恒至永恒都是那同一个,因而自创世之前就是那同一个;也解释了为何创世之前,空间和时间并不存在于神里面,或在祂的临在中,但创世之后它们却存在于其中。所以,由于祂是那同一个,故祂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由此可知,自然界与祂是分开的,然而,祂却全在于自然界中。存在于构成人的一切实质和一切物质中的生命也一样,生命不与这些实质和物质混和。这好比眼中的光、耳中的音、舌中的味,或充满陆地和海洋、凝聚成水陆球体,并使之旋转等的以太。若这些因素被除去,实质和物质构成的事物会立刻分崩离析。事实上,人的心智同样如此,若神不处处并一直存在于其中,它也会象气泡一样破裂;并且,作为行为来源的两个大脑也会化为泡沫,人性的一切将变成尘土或空中漂浮的气味。
由于神在一切时间内,却无关时间,故在祂的圣言中,祂说话用现在时和将来时。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勇士、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今日我已生你。(诗篇2:7)
这说的是要降临的主,故经上还说:
在祢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篇90:4)
神全在于整个世界,然而祂里面没有丝毫属于这个世界,也就是属于空间和时间之物。只要细心查看,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很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中的这段经文:
我岂为近处的神,不也为远处的神吗?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吗?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利米书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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