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5.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对立面的事物。对立面不是彼此相对,而是完全相反。相对不同在于同一事物的最大和最小之间,而相反则是直接的对立面。反面之间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也有相对不同。所以,它们的相对关系本身也是对立的。每一个事物都有其对立面,这一点可从光、热、时间和季节、情感、感知、感受,以及许多其它事物明显看出来。光的对立面是暗,热的对立面是冷;时间上的对立面是白昼和黑夜,季节上的对立面是夏天和冬天。情感上的对立面是喜与忧,乐与悲。感知上的对立面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感受上的对立面是快乐和悲痛。由此可以清楚得出这一结论:婚姻之爱也有其对立面。若愿意,谁都能凭正常理性的一切指示看出,这对立面就是通奸。你若能,请告诉我,它还有其它对立面吗?此外,凭自己的光清楚看到这一点的正常理性已颁布法律,也就是所谓公正的世间法律赞成婚姻,反对通奸。
为更清楚地说明它们是对立面,我可以说说我在灵界经常看到的情形。那些在世时出于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一发觉从天堂流下来的婚姻之爱的气场,要么立刻逃入洞穴藏起来,要么因坚持反对它而变得暴跳如雷,就像复仇女神。这是因为在灵界,属于情感的一切,无论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都能被觉察到,有时清晰得就像鼻子闻到气味一样;因为灵人没有用来吸收这类事物的肉体。
然而,许多世人不知道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这是由于肉体的快感,这些快感表面上模仿婚姻之爱的快乐,以致那些唯独沉浸于快感的人对它们的对立面一无所知。事实上,我能想象得出,若你声称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因而婚姻之爱也必有其对立面,通奸者会回答说,这爱没有对立面,因为从感觉上来说,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没什么不同。由此也明显可知,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再者,婚姻之爱的性质无法从淫乱之爱得知,但后者可从前者得知。没有人能凭邪恶认识良善,但他能凭良善认识何为邪恶。因为邪恶处于黑暗,而良善处于光明。
SS2.如此思考的人没有考虑到:耶和华自己,也就是天地之神,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说圣言,故圣言必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不可能是别的。他们也没有考虑到:等同于耶和华的主在福音书中说话,其中大量的话出自祂自己的口,其余的出自祂口中的灵,也就是圣灵。这就是为何祂说,祂的话里面有生命(约翰福音6:63),祂就是那照亮人的光(约翰福音1:9),祂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4:6)。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52-53节)已说明,耶和华自己通过众先知说圣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所说的话就是生命,对此,可参看约翰福音: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
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 10, 14)
“雅各井”表示圣言,申命记(33:28)中的也是,这就是为何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水”表示圣言中的真理。
又: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又: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的话语。(约翰福音6:68)
所以主在马可福音中说: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之所以是“生命”,是因为祂自己就是“生命”,就是“真理”,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唯独神性真理里面有生命和光。
这就是为何来自主并且就是主的圣言被称为:
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17:13; 31:9)
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
泉源。(撒迦利亚书13:1)
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
这也是为何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在其它一些经文中,圣言被称为主与人同住的“圣所”和“帐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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