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4.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淫乱之爱是指那种摧毁婚姻之爱的通奸之爱(如423节所述)。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这一点无需论证,只需通过对比来说明。例如,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谁能知道何为邪恶与虚假?若不知道何为贞洁、高尚、得体和美丽,谁能知道何为不贞洁、可耻、不得体和丑陋?若没有智慧,或知道何为智慧,谁能识别疯狂?若不学习并研究何为和声,谁能准确察觉不和谐的声音?同样,若不看清婚姻的性质,谁能看清通奸的性质?若不先将婚姻之爱的洁净呈给判断力,谁能将淫乱之爱的快感的污秽呈给判断力?我现已完成第一部分,即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故能描述出于淫乱之爱的(疯狂)快感。
525.在基督教界,没有不承认罪的人。因为人人从小就被教导何为恶,并且从童年时被教导何为罪恶。所有年轻人学习这一切都是通过父母和老师,以及十诫,在基督教国家,十诫是每个人手里所拿到的第一本教材;随着他长大,又通过教会讲道和家庭教导,这完全是圣言的教导。此外他还通过正义的民法来学习,民法所教导的事和十诫以及圣言其它部分所教导的是一样的。因为罪恶不是别的,正是攻击邻舍的邪恶,而攻击邻舍的邪恶也是攻击神的邪恶,这就是罪。但承认罪起不到任何效果,除非人省察自己的生活行为,查看自己是否私下或公开做了这类事。在此之前,所有这些纯粹是知识,牧师的说教不过是左耳进,右耳出的噪声,最终仅仅变成一个想法和停留在肺里的虔诚,并且很多情况下纯粹是想象和幻想。但是,如果人由于承认罪而省察自己,在自己身上发现点什么,然后对自己说:“这恶就是罪”,并因害怕永恒的惩罚而弃绝它,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牧师在教会的教导和演讲才第一次入耳入心,于是,他便从一个异教徒变成一个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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