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8章 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
423.在本章一开始,我们必须先解释何谓淫乱之爱。下列情形不属淫乱之爱:婚前,或一方配偶死后的行淫之爱;找一个情妇,如果这是某种出于良善、正当、重大理由才开始的事;相对轻微的通奸,甚至人真心悔过的那种严重的通奸;因为后者不至于变成婚姻之爱的对立面,而前者不是对立面。等到下文论述它们当中的每一种时,我们会看到,它们不是对立面。此处所说与婚姻之爱对立的淫乱之爱是指具有如下性质的通奸之爱:它没有被视为一种罪,甚至没有被视为一种违背理性的邪恶或可耻行为,而是经过理性赞成的可允许的事。这种淫乱之爱不仅将婚姻之爱与它自己混为一谈,还破坏并摧毁婚姻之爱,最后导致一看见它就憎恶。
这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就是本章论述的主题。从接下来有关行淫、找情妇或娶妾室和各种通奸的章节明显可知,此处论述的不是其它爱。为了以理性的眼光看清这种对立,有必要按以下系列进行论证:
⑴若不知道婚姻之爱的性质,就无从知道淫乱之爱的性质。
⑵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
⑶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属世人就本身而言是属灵人的对立面。
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
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
⑹地狱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天堂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⑺同样,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
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
⑽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
⑾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彼此相遇,但不会联结起来。
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
⒀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不过,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那一个的程度。
⒁每种气场都带有自己的快乐。
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
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14. 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教会有两个职份,即祭司和国王。但由于很少有人知道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故有必要解释一下。就其祭司的职份而言,主被称为“耶稣”;就国王的职份而言,主被称为“基督”。在圣言中,就其祭司职份而言,祂还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就国王的职份而言,祂被称为“神”和“以色列的圣者”,以及“王”。这两个职份之别犹如爱与智慧之别,或也可说,善与真之别。所以,凡主出于圣爱或圣善所行或所成就的,都是以其祭司职份来行或成就的。而凡主出于圣智或圣真所行或所成就的,都是以其国王的职份来行或成就的。此外,在圣言中,祭司和神职表神圣良善;而国王和王权表神圣真理。在以色列教会中,祭司和国王同样代表这二者。救赎涉及这两个职份,至于这个职份涉及哪一部分,那个职份又涉及哪一部分,这在下文将予以讨论。为了清楚明白这一主题的具体细节,现分为以下几节予以解读:
(1)真正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并藉此预备一个全新的属灵教会。
(2)若没有这种救赎,无人能得救,天使也不可能平安无事。
(3)因此,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
(5)这种救赎只能通过神道成肉身来成就。
(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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