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的确,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主所在的灵界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本身及其状态,更不知道它与人同在的事实。因此,他们只会以为:属灵物是一种更纯粹的属世物,因而天使要么居于以太,要么居于众星辰;至于魔鬼,他要么是人的罪恶,要么,若真的存在,就居于空气,或深渊;死后,人类灵魂要么居于地心,要么居于某个阴间,直到审判之日;还有其它类似观念,都是由他们的幻想出于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引发的。这就是为何那些以为自然界凭着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它的某种能力产生其可见事物的人值得原谅的原因。然而,那些因确认赞成自然界而使自己沦为无神论者的人,就不可原谅了,因为他们原本能够确认赞成神性。无知纵然值得原谅,但这不会拿走已被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黏在一起,而邪恶则与地狱黏在一起。”
458.这清楚表明爱主与爱邻之间结合的性质和起源;神对人类的爱流入进来,而人对它的接受及其合作却是对邻之爱。总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番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还有: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2,23)
主所有的诫命都关系到爱邻,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行恶,而是向他行善。凡这样做的人就是爱神,神也爱他们,这和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因为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翰一书3:24;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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