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的确,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主所在的灵界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本身及其状态,更不知道它与人同在的事实。因此,他们只会以为:属灵物是一种更纯粹的属世物,因而天使要么居于以太,要么居于众星辰;至于魔鬼,他要么是人的罪恶,要么,若真的存在,就居于空气,或深渊;死后,人类灵魂要么居于地心,要么居于某个阴间,直到审判之日;还有其它类似观念,都是由他们的幻想出于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引发的。这就是为何那些以为自然界凭着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它的某种能力产生其可见事物的人值得原谅的原因。然而,那些因确认赞成自然界而使自己沦为无神论者的人,就不可原谅了,因为他们原本能够确认赞成神性。无知纵然值得原谅,但这不会拿走已被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黏在一起,而邪恶则与地狱黏在一起。”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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