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对此,我补充两个灵界记事。记事一:
一日清晨,我举目望天,看见广袤的穹苍层层相叠。当我细看时,先是最近的第一穹苍打开了,然后是上面的第二穹苍,最后是顶上的第三穹苍。在它们的光照下,我意识到,形成第一穹苍的天使在第一层天(底层天),形成第二穹苍的天使在第二层天(中层天),形成第三穹苍的天使在第三层天(顶层天)。起先,我不知为何有此景象,又意味着什么。尔时,我听见天上仿佛有吹号的声音,说:“我们发觉并看出你正默想婚姻之爱,世人至今不知何为婚姻真爱,它的起源或本质是什么,也知道当前尘世间已无人明了婚姻真爱的起源和本质。然兹事体大,你们理当知晓。为此,主乐意向你开启层层天堂,让启示之光照彻你心,使你获得悟性。天堂的天使,特别是第三层天的天使,快乐尤其源自婚姻之爱。得主允许,我们为你请来一对天使,让你开开眼界。”
随即有一辆马车从第三层天(顶层天)驶下来,里面似乎有一位天使。驶近以后,才发现原来是两位。从远处看,这辆马车闪耀着钻石般的光芒,拉车的是雪白的马驹。一对夫妇坐在马车里,手上托着一对斑鸠。他们向我呼喊:“你希望我们靠近吗?但请留意,不要让我们天堂闪烁的强光射透。凭借这光,你的悟性必得到启发,得以领悟属天的奥秘。但在尘世,这些是无以言表的。所以,你当用理性思考所听到的话,并在理性的层面上加以解释。”“我会注意,请过来吧。”我回答说。他们就近前来,乃是一对夫妇。他们说:“我们是夫妻。从远古时代,就是你们所说的黄金时代开始,我们就在天堂幸福地生活,始终保持花样的青春年华,正如你现在看到的一样。”
我近前仔细观察两位天使,因为我发现他们在生命和装饰上都彰显着婚姻之爱的形像。在生命上,是反映在脸上;在装饰上,是反映在服饰上。因为所有天使都是显为人形的爱之情感。其主导情感从他们脸上透现出来,正是他们的情感赋予并决定了他们的服饰。所以,天堂有这样的说法:人皆以情感为衣。丈夫看似在少年和壮年之间。他的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爱之智慧的光芒。这光使他的脸由内而外透出光芒,皮肤也闪闪发光,显得白里透红。因此,他的整张脸就是一道爱的光辉,神采奕奕,极其英俊。他身穿及脚踝的长袍和蓝色内袍,腰间束着金带,金带上嵌有三颗宝石:两边各有一颗蓝宝石,中间一颗红宝石。他的长袜是闪亮的细麻和银丝交织而成,鞋子是纯丝绸的。这是丈夫身上彰显的婚姻之爱的形像。
在妻子身上,婚姻之爱的形像乃是这样:我看她的脸,似见非见:见其美到极致;似乎不见,因为这美无以形容。她红光满面,只有第三层天的天使才透出这般眩目的光彩,令我震撼。妻子注意到我的神情,对我说:“你看到什么了?”我说我只看到婚姻之爱和它的形像,然而似见非见。闻言她从丈夫稍稍侧身,我就看得更加仔细了。她的眼睛闪烁着第三层天的荣光。我说过,第三层天的光是灿烂夺目的。所以她眼中的荣光,乃是从爱慕智慧的心流现出来的。在第三层天,妻子因丈夫的智慧,以及对它的回应而深爱着丈夫,丈夫因妻子对其智慧的热爱,以及对这爱的回应而深爱着妻子,于是二人融为一体。妻子因此美到极致,绝非艺术家所能描摹。因为这种流光溢彩的美非艺术所能表达,非笔墨所能描摹。她的发型优美,其风格与她的美丽相得益彰,上面插着宝石花的发簪。另外,她颈上戴着一串红宝石项链,链子上挂着玫瑰花状的橄榄石吊坠,腕上戴着珍珠手链。她外着朱红色长袍,内罩镶有红宝石的紫上衣。让我称奇的是,随着她面向丈夫角度的改变,宝石的颜色也随之改变,有时光耀,有时收敛:四目相接时光耀,彼此侧身时收敛。
经过这样一番观察,两位天使继续与我说话。丈夫说话的时候,仿佛也是代妻子说话。妻子说话的时候,仿佛也是代丈夫说话。因为他们心意相通,言语因此也相通。此时,我听到婚姻之爱的声音,这声音在他们的言辞中具有内在的和谐,它来自平安和纯真之乐。最后他们说:“他们在叫我们,我们得回去了。”他们又坐上马车,和之前一样,踏上一条花香满径的路,玫瑰花园中还长有硕果累累的橄榄树和橘子树。当他们快要到达自己的天堂时,有少女出来迎接,并簇拥他们进去。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象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象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象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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