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对此,我补充两个灵界记事。记事一:
一日清晨,我举目望天,看见广袤的穹苍层层相叠。当我细看时,先是最近的第一穹苍打开了,然后是上面的第二穹苍,最后是顶上的第三穹苍。在它们的光照下,我意识到,形成第一穹苍的天使在第一层天(底层天),形成第二穹苍的天使在第二层天(中层天),形成第三穹苍的天使在第三层天(顶层天)。起先,我不知为何有此景象,又意味着什么。尔时,我听见天上仿佛有吹号的声音,说:“我们发觉并看出你正默想婚姻之爱,世人至今不知何为婚姻真爱,它的起源或本质是什么,也知道当前尘世间已无人明了婚姻真爱的起源和本质。然兹事体大,你们理当知晓。为此,主乐意向你开启层层天堂,让启示之光照彻你心,使你获得悟性。天堂的天使,特别是第三层天的天使,快乐尤其源自婚姻之爱。得主允许,我们为你请来一对天使,让你开开眼界。”
随即有一辆马车从第三层天(顶层天)驶下来,里面似乎有一位天使。驶近以后,才发现原来是两位。从远处看,这辆马车闪耀着钻石般的光芒,拉车的是雪白的马驹。一对夫妇坐在马车里,手上托着一对斑鸠。他们向我呼喊:“你希望我们靠近吗?但请留意,不要让我们天堂闪烁的强光射透。凭借这光,你的悟性必得到启发,得以领悟属天的奥秘。但在尘世,这些是无以言表的。所以,你当用理性思考所听到的话,并在理性的层面上加以解释。”“我会注意,请过来吧。”我回答说。他们就近前来,乃是一对夫妇。他们说:“我们是夫妻。从远古时代,就是你们所说的黄金时代开始,我们就在天堂幸福地生活,始终保持花样的青春年华,正如你现在看到的一样。”
我近前仔细观察两位天使,因为我发现他们在生命和装饰上都彰显着婚姻之爱的形像。在生命上,是反映在脸上;在装饰上,是反映在服饰上。因为所有天使都是显为人形的爱之情感。其主导情感从他们脸上透现出来,正是他们的情感赋予并决定了他们的服饰。所以,天堂有这样的说法:人皆以情感为衣。丈夫看似在少年和壮年之间。他的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爱之智慧的光芒。这光使他的脸由内而外透出光芒,皮肤也闪闪发光,显得白里透红。因此,他的整张脸就是一道爱的光辉,神采奕奕,极其英俊。他身穿及脚踝的长袍和蓝色内袍,腰间束着金带,金带上嵌有三颗宝石:两边各有一颗蓝宝石,中间一颗红宝石。他的长袜是闪亮的细麻和银丝交织而成,鞋子是纯丝绸的。这是丈夫身上彰显的婚姻之爱的形像。
在妻子身上,婚姻之爱的形像乃是这样:我看她的脸,似见非见:见其美到极致;似乎不见,因为这美无以形容。她红光满面,只有第三层天的天使才透出这般眩目的光彩,令我震撼。妻子注意到我的神情,对我说:“你看到什么了?”我说我只看到婚姻之爱和它的形像,然而似见非见。闻言她从丈夫稍稍侧身,我就看得更加仔细了。她的眼睛闪烁着第三层天的荣光。我说过,第三层天的光是灿烂夺目的。所以她眼中的荣光,乃是从爱慕智慧的心流现出来的。在第三层天,妻子因丈夫的智慧,以及对它的回应而深爱着丈夫,丈夫因妻子对其智慧的热爱,以及对这爱的回应而深爱着妻子,于是二人融为一体。妻子因此美到极致,绝非艺术家所能描摹。因为这种流光溢彩的美非艺术所能表达,非笔墨所能描摹。她的发型优美,其风格与她的美丽相得益彰,上面插着宝石花的发簪。另外,她颈上戴着一串红宝石项链,链子上挂着玫瑰花状的橄榄石吊坠,腕上戴着珍珠手链。她外着朱红色长袍,内罩镶有红宝石的紫上衣。让我称奇的是,随着她面向丈夫角度的改变,宝石的颜色也随之改变,有时光耀,有时收敛:四目相接时光耀,彼此侧身时收敛。
经过这样一番观察,两位天使继续与我说话。丈夫说话的时候,仿佛也是代妻子说话。妻子说话的时候,仿佛也是代丈夫说话。因为他们心意相通,言语因此也相通。此时,我听到婚姻之爱的声音,这声音在他们的言辞中具有内在的和谐,它来自平安和纯真之乐。最后他们说:“他们在叫我们,我们得回去了。”他们又坐上马车,和之前一样,踏上一条花香满径的路,玫瑰花园中还长有硕果累累的橄榄树和橘子树。当他们快要到达自己的天堂时,有少女出来迎接,并簇拥他们进去。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