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对此,我补充两个灵界记事。记事一:
一日清晨,我举目望天,看见广袤的穹苍层层相叠。当我细看时,先是最近的第一穹苍打开了,然后是上面的第二穹苍,最后是顶上的第三穹苍。在它们的光照下,我意识到,形成第一穹苍的天使在第一层天(底层天),形成第二穹苍的天使在第二层天(中层天),形成第三穹苍的天使在第三层天(顶层天)。起先,我不知为何有此景象,又意味着什么。尔时,我听见天上仿佛有吹号的声音,说:“我们发觉并看出你正默想婚姻之爱,世人至今不知何为婚姻真爱,它的起源或本质是什么,也知道当前尘世间已无人明了婚姻真爱的起源和本质。然兹事体大,你们理当知晓。为此,主乐意向你开启层层天堂,让启示之光照彻你心,使你获得悟性。天堂的天使,特别是第三层天的天使,快乐尤其源自婚姻之爱。得主允许,我们为你请来一对天使,让你开开眼界。”
随即有一辆马车从第三层天(顶层天)驶下来,里面似乎有一位天使。驶近以后,才发现原来是两位。从远处看,这辆马车闪耀着钻石般的光芒,拉车的是雪白的马驹。一对夫妇坐在马车里,手上托着一对斑鸠。他们向我呼喊:“你希望我们靠近吗?但请留意,不要让我们天堂闪烁的强光射透。凭借这光,你的悟性必得到启发,得以领悟属天的奥秘。但在尘世,这些是无以言表的。所以,你当用理性思考所听到的话,并在理性的层面上加以解释。”“我会注意,请过来吧。”我回答说。他们就近前来,乃是一对夫妇。他们说:“我们是夫妻。从远古时代,就是你们所说的黄金时代开始,我们就在天堂幸福地生活,始终保持花样的青春年华,正如你现在看到的一样。”
我近前仔细观察两位天使,因为我发现他们在生命和装饰上都彰显着婚姻之爱的形像。在生命上,是反映在脸上;在装饰上,是反映在服饰上。因为所有天使都是显为人形的爱之情感。其主导情感从他们脸上透现出来,正是他们的情感赋予并决定了他们的服饰。所以,天堂有这样的说法:人皆以情感为衣。丈夫看似在少年和壮年之间。他的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爱之智慧的光芒。这光使他的脸由内而外透出光芒,皮肤也闪闪发光,显得白里透红。因此,他的整张脸就是一道爱的光辉,神采奕奕,极其英俊。他身穿及脚踝的长袍和蓝色内袍,腰间束着金带,金带上嵌有三颗宝石:两边各有一颗蓝宝石,中间一颗红宝石。他的长袜是闪亮的细麻和银丝交织而成,鞋子是纯丝绸的。这是丈夫身上彰显的婚姻之爱的形像。
在妻子身上,婚姻之爱的形像乃是这样:我看她的脸,似见非见:见其美到极致;似乎不见,因为这美无以形容。她红光满面,只有第三层天的天使才透出这般眩目的光彩,令我震撼。妻子注意到我的神情,对我说:“你看到什么了?”我说我只看到婚姻之爱和它的形像,然而似见非见。闻言她从丈夫稍稍侧身,我就看得更加仔细了。她的眼睛闪烁着第三层天的荣光。我说过,第三层天的光是灿烂夺目的。所以她眼中的荣光,乃是从爱慕智慧的心流现出来的。在第三层天,妻子因丈夫的智慧,以及对它的回应而深爱着丈夫,丈夫因妻子对其智慧的热爱,以及对这爱的回应而深爱着妻子,于是二人融为一体。妻子因此美到极致,绝非艺术家所能描摹。因为这种流光溢彩的美非艺术所能表达,非笔墨所能描摹。她的发型优美,其风格与她的美丽相得益彰,上面插着宝石花的发簪。另外,她颈上戴着一串红宝石项链,链子上挂着玫瑰花状的橄榄石吊坠,腕上戴着珍珠手链。她外着朱红色长袍,内罩镶有红宝石的紫上衣。让我称奇的是,随着她面向丈夫角度的改变,宝石的颜色也随之改变,有时光耀,有时收敛:四目相接时光耀,彼此侧身时收敛。
经过这样一番观察,两位天使继续与我说话。丈夫说话的时候,仿佛也是代妻子说话。妻子说话的时候,仿佛也是代丈夫说话。因为他们心意相通,言语因此也相通。此时,我听到婚姻之爱的声音,这声音在他们的言辞中具有内在的和谐,它来自平安和纯真之乐。最后他们说:“他们在叫我们,我们得回去了。”他们又坐上马车,和之前一样,踏上一条花香满径的路,玫瑰花园中还长有硕果累累的橄榄树和橘子树。当他们快要到达自己的天堂时,有少女出来迎接,并簇拥他们进去。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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