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16

416.此后,两位天

416.此后,两位天使看见我在旁边,就对旁观者说:“我们知道这个人写过关于神和自然界的著作,让我们听听他会说些什么。”于是,他们靠近我,问可否将关于神和自然界所写的读给他们听。我便从中读了以下内容:“那些相信神的运作可见于自然界的每一个细节之人,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无数事物,同样能确认赞成神性,甚至比那些(否认神)确认赞成自然界的人容易得多。因为那些确认赞成神性的人会注意到在动植物繁殖时所发现的奇事。如植物的繁殖:把一粒小种子丢进土里,它就会发出根来,根又会长出茎,然后依次开枝散叶,开花结果,如此下去,直到最后结出新种子,就好像这种子知道自己借以重新开始的先后秩序或发展过程。凡有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然是火的太阳知道这一切?或这太阳能通过它的热和光传送这类效果?或能在这些效果中产生神奇的形式,设计它们的功用?看到并反思这些事实,凡理性能力得到提升的人,必认为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者,因而来自神。此外,凡承认神性存在的人都能看到并想到这一点。而那些不承认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于是,他们任由自己的理性能力降至感官层;而感官层从身体感官所在的昏暗之光汲取其一切观念,他们确认这些感官谬论,甚至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凭它的热和光产生这些效果吗?看不到的东西算什么?毫无疑问,它什么也不是。

“那些确认赞成神性的人会注意到在动物繁殖中所发现的奇事。在此我仅提一下发生在蛋卵里面的奇事。在其种子或初始中的胚胎,连同到它孵化时所需的一切,以及孵化后成长直到变成一只飞鸟,或自己父母形式的飞行物所需的一切,都在这些蛋卵中。还有,人若注意它们的形成,深入思索,就会情不自禁地进入一种惊奇状态。例如,无论最小的生物还是最大的生物,事实上,无论不可见的生物还是可见的生物,也就是无论小昆虫还是大型飞禽或走兽,都有服务于视、听、嗅、味、触的感觉器官,还有服务于它们飞翔或行走的运动器官,也就是肌肉;以及围绕心肺的内脏,它们都受大脑支配。甚至低级昆虫也享有这些,这从某些调查者对其解剖结构的描述可以得知,最有名的就是斯瓦默丹(荷兰生物学家Swammerdam,有译施旺麦丹)所著的《自然圣经》。

“诚然,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看到了这些事,但仅仅把它们当作事实来思考,并声称是自然界产生它们。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心里不再思想神性。那些不思想神性的人,一看到自然界的奇迹,就无法理性思考,更不用说属灵地思考了,只是感官和物质地思考。于是,他们在自然界之内出于自然界,而不是超越自然界进行思考,和地狱里的人如出一辙。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享有理性,也就是说,能理解,并且他们若愿意,也可以不这么想。

“那些看到自然界的奇迹后,心里不再思想神性,由此变得感官化的人,永远不会停下来想一想,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致它将大量小昆虫看成一个黑点。然而,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具有感觉和运动器官,因而具有纤维和血管,纤细的心脏、肺管、内脏、大脑。这些由自然界最纯粹的物质构成,并且这些结构对应于某种生命,其最细微的部位分别受这生命驱使。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将大量这类生物,连同每一个里面的无数部位,看成一个小黑点;然而,那些依赖感官的人竟据此思考和判断,可见他们的心智何等迟钝,他们由此在属灵之事上陷入何等黑暗。”


真实的基督教 #314

314.就属灵之义而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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