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16

416.此后,两位天

416.此后,两位天使看见我在旁边,就对旁观者说:“我们知道这个人写过关于神和自然界的著作,让我们听听他会说些什么。”于是,他们靠近我,问可否将关于神和自然界所写的读给他们听。我便从中读了以下内容:“那些相信神的运作可见于自然界的每一个细节之人,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无数事物,同样能确认赞成神性,甚至比那些(否认神)确认赞成自然界的人容易得多。因为那些确认赞成神性的人会注意到在动植物繁殖时所发现的奇事。如植物的繁殖:把一粒小种子丢进土里,它就会发出根来,根又会长出茎,然后依次开枝散叶,开花结果,如此下去,直到最后结出新种子,就好像这种子知道自己借以重新开始的先后秩序或发展过程。凡有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然是火的太阳知道这一切?或这太阳能通过它的热和光传送这类效果?或能在这些效果中产生神奇的形式,设计它们的功用?看到并反思这些事实,凡理性能力得到提升的人,必认为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者,因而来自神。此外,凡承认神性存在的人都能看到并想到这一点。而那些不承认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不愿这样做。于是,他们任由自己的理性能力降至感官层;而感官层从身体感官所在的昏暗之光汲取其一切观念,他们确认这些感官谬论,甚至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凭它的热和光产生这些效果吗?看不到的东西算什么?毫无疑问,它什么也不是。

“那些确认赞成神性的人会注意到在动物繁殖中所发现的奇事。在此我仅提一下发生在蛋卵里面的奇事。在其种子或初始中的胚胎,连同到它孵化时所需的一切,以及孵化后成长直到变成一只飞鸟,或自己父母形式的飞行物所需的一切,都在这些蛋卵中。还有,人若注意它们的形成,深入思索,就会情不自禁地进入一种惊奇状态。例如,无论最小的生物还是最大的生物,事实上,无论不可见的生物还是可见的生物,也就是无论小昆虫还是大型飞禽或走兽,都有服务于视、听、嗅、味、触的感觉器官,还有服务于它们飞翔或行走的运动器官,也就是肌肉;以及围绕心肺的内脏,它们都受大脑支配。甚至低级昆虫也享有这些,这从某些调查者对其解剖结构的描述可以得知,最有名的就是斯瓦默丹(荷兰生物学家Swammerdam,有译施旺麦丹)所著的《自然圣经》。

“诚然,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看到了这些事,但仅仅把它们当作事实来思考,并声称是自然界产生它们。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心里不再思想神性。那些不思想神性的人,一看到自然界的奇迹,就无法理性思考,更不用说属灵地思考了,只是感官和物质地思考。于是,他们在自然界之内出于自然界,而不是超越自然界进行思考,和地狱里的人如出一辙。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享有理性,也就是说,能理解,并且他们若愿意,也可以不这么想。

“那些看到自然界的奇迹后,心里不再思想神性,由此变得感官化的人,永远不会停下来想一想,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致它将大量小昆虫看成一个黑点。然而,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具有感觉和运动器官,因而具有纤维和血管,纤细的心脏、肺管、内脏、大脑。这些由自然界最纯粹的物质构成,并且这些结构对应于某种生命,其最细微的部位分别受这生命驱使。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以至于将大量这类生物,连同每一个里面的无数部位,看成一个小黑点;然而,那些依赖感官的人竟据此思考和判断,可见他们的心智何等迟钝,他们由此在属灵之事上陷入何等黑暗。”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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