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许多人可能持有这样的观点:孩子仍是孩子,死后会立刻成为天使。但是,构成天使的乃是聪明和智慧;因此,只要孩子没有这些,虽与天使同在,却不是天使。唯等获得聪明智慧,他们才首次成为天使。孩子就这样从孩子的纯真被引入智慧的纯真,也就是从外在纯真被引入内在纯真,因为后者是其一切教导和发展中的目的。所以,当他们达到纯真的智慧时,期间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他们的孩子纯真就附于他们。我曾看到孩子纯真的性质,被表现为一块几乎没有生命的木头,随着孩子吸收真理的知识和良善的情感而获得生机。后来,智慧纯真的性质被表现为一个活泼的赤身小孩。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人更处于源自主的纯真状态,他们在天堂下面的灵人眼前,看似赤身的小孩。他们因比在智慧上远远胜过其他所有人,故也是活泼的。原因在于,纯真对应于小孩和赤身。因此,经上论及处于纯真状态的亚当及其妻子时,就说他们赤身露体不觉羞耻(创世记2:25);但他们丧失这纯真状态以后,就为赤身露体感到羞耻而躲藏起来(创世记3:7,10,11)。简言之,天使越智慧,就越纯真。智慧纯真的性质从孩子的纯真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如前所述(395节),只要我们将父母替换为作为父的主,他们被主引导,并且将所拥有的一切都归给主。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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