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小孩子照以下方式在天堂被抚养长大:他们从抚育他们的天使那里学习说话。一开始,他们的言语仅仅是一种有声的情感表达,然而却包含了某种思维的初始元素。这种初始元素使得声音中的人性元素突显出来,从而与动物区别开来。这种言语逐渐变得清晰明确,因为情感所生的观念融入了思维。他们的全部情感也在增长,都是从纯真发出的。首先注入他们的,是诸如他们能用眼睛看到,并感到快乐的那类事物。这些因出于一个属灵源头,所以同时也会流入属于天堂的事物,其心智的内层由此被打开。之后,随着孩子的聪明逐渐完善,他们的身量也渐长,看上去更像是成年人。原因在于,聪明智慧是真正的属灵滋养,因此滋养其心智的事物也会滋养他们的身体。不过,天堂的孩子不会超过成人的年龄,而是停在这个阶段,留在其中,直到永远。到了这个阶段后,他们会被赋予婚姻。该婚姻是主为他们安排的,并在少男所在的天堂被庆祝。婚后不久,丈夫便随妻子到她的天堂,若在同一个社群,则随妻子到她的家。为叫我确信,小孩子随着他们在聪明方面增长并成年,也在身量上增长。我得以与一些小孩子交谈,后来又与长大后的他们交谈,他们看上去都是如世上少男和少女那种身量的成年人。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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