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小孩子照以下方式在天堂被抚养长大:他们从抚育他们的天使那里学习说话。一开始,他们的言语仅仅是一种有声的情感表达,然而却包含了某种思维的初始元素。这种初始元素使得声音中的人性元素突显出来,从而与动物区别开来。这种言语逐渐变得清晰明确,因为情感所生的观念融入了思维。他们的全部情感也在增长,都是从纯真发出的。首先注入他们的,是诸如他们能用眼睛看到,并感到快乐的那类事物。这些因出于一个属灵源头,所以同时也会流入属于天堂的事物,其心智的内层由此被打开。之后,随着孩子的聪明逐渐完善,他们的身量也渐长,看上去更像是成年人。原因在于,聪明智慧是真正的属灵滋养,因此滋养其心智的事物也会滋养他们的身体。不过,天堂的孩子不会超过成人的年龄,而是停在这个阶段,留在其中,直到永远。到了这个阶段后,他们会被赋予婚姻。该婚姻是主为他们安排的,并在少男所在的天堂被庆祝。婚后不久,丈夫便随妻子到她的天堂,若在同一个社群,则随妻子到她的家。为叫我确信,小孩子随着他们在聪明方面增长并成年,也在身量上增长。我得以与一些小孩子交谈,后来又与长大后的他们交谈,他们看上去都是如世上少男和少女那种身量的成年人。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