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⑺主的话是指属灵的婚姻,即复活后人不娶也不嫁。这些话可见于福音书:
有几个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他们问耶稣说,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子,为哥哥生子立后,有弟兄七人,他们一个个都娶她为妻,但都死了,没有孩子,后来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耶稣回答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至于死人复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称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是以撒的神,是雅各的神。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20:27-38,马太福音22:23—32,马可福音12:18—27)
主以这些话教导了两件事:第一,人死后会复活。第二,人在天堂没有婚嫁。主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并且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仍旧活着,是在教导人死后会复活。关于地狱里的财主和天堂里的拉撒路的寓言(路加福音16:19—31)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第二,主说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的人,也不娶也不嫁,是在教导人在天堂没有婚嫁。这里的婚姻仅指属灵的婚姻,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他们不能再死,因为他们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属灵的婚姻就是与主的结合,该结合在世上完成。当在世上实现结合时,也就在天上实现了它。所以,天堂不再有婚姻,人们也不娶也不嫁。以下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的人,也不娶也不嫁。”这种人是主所说的“陪伴之人”(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以及此处的“天使”,“神的儿子”和“复活之人”。
结婚就是与主结合,参加婚礼就是被主接入天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席。(马太福音22:2,3—14)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为婚礼预备好了)。(马太福音25:1)
新郎就是主自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时候,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从启示录同样明显可知: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
主所说的每句话都有灵义,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763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中已予以充分说明。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