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出于在内在或在先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结果的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而出于在外或在后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后一个过程违背秩序,而前一个过程符合秩序。因为出于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在心智高层区域中清楚可见并通向心智低层区域中的结果的良善与真理思考并得出结论。人类理性本身的性质自创造时就是这样。但出于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心智的低层区域,就是充斥身体感官印象及其表象和谬误的地方猜测原因和目的。这本身无非是确认虚假和贪欲,并且确认后就把它们当作智慧之真理和对其爱之良善来看待和相信。对婴儿和孩子的爱在属灵父母和属世父母身上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属灵父母出于在先之物,也就是以正确的秩序来爱孩子;而属世父母则出于在后之物,也就是以错误的秩序来爱孩子。引证这一点只是为了证明前一点。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