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出于在内在或在先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结果的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而出于在外或在后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后一个过程违背秩序,而前一个过程符合秩序。因为出于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在心智高层区域中清楚可见并通向心智低层区域中的结果的良善与真理思考并得出结论。人类理性本身的性质自创造时就是这样。但出于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心智的低层区域,就是充斥身体感官印象及其表象和谬误的地方猜测原因和目的。这本身无非是确认虚假和贪欲,并且确认后就把它们当作智慧之真理和对其爱之良善来看待和相信。对婴儿和孩子的爱在属灵父母和属世父母身上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属灵父母出于在先之物,也就是以正确的秩序来爱孩子;而属世父母则出于在后之物,也就是以错误的秩序来爱孩子。引证这一点只是为了证明前一点。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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