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出于在内在或在先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结果的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而出于在外或在后之物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通向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后一个过程违背秩序,而前一个过程符合秩序。因为出于目的和原因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在心智高层区域中清楚可见并通向心智低层区域中的结果的良善与真理思考并得出结论。人类理性本身的性质自创造时就是这样。但出于结果思考并得出结论就是出于心智的低层区域,就是充斥身体感官印象及其表象和谬误的地方猜测原因和目的。这本身无非是确认虚假和贪欲,并且确认后就把它们当作智慧之真理和对其爱之良善来看待和相信。对婴儿和孩子的爱在属灵父母和属世父母身上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属灵父母出于在先之物,也就是以正确的秩序来爱孩子;而属世父母则出于在后之物,也就是以错误的秩序来爱孩子。引证这一点只是为了证明前一点。
167.人皆承认,这三要素,即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无人否认,除了敌基督的外。因为在圣言中,无论旧约还是新约,祂都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是祂的第一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由此可知,玛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就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在母亲子宫中成长的只是从灵魂成孕并源于灵魂的肉体。所以,这是第二要素。活动构成第三要素,因为活动是由灵魂和身体共同产生的;所产生的任何事物都与产生它的事物同属一个本体。父、子、圣灵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主的话明显证明这一点: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还有,祂与圣灵为一,因为圣灵是通过父而从主发出的神性,这一点通过前面(153,154)所引用的圣言已予以充分证明。因此,再次证明它是多余的,就像人已饱足,却还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