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6

406.死后到了灵界

406.死后到了灵界,很容易区分属灵人和属世人对婴儿和孩子的爱之性质。因为绝大多数父亲一到灵界,就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好叫他们认出彼此。属灵的父亲只是看看他们,询问他们的状况;若一切安好,就很欣慰,否则,就很悲伤。然后,属灵的父亲会与他们聊上一会儿,嘱咐并告诫他们要在天上过道德的生活,之后离开他们,并且离开之前叫他们不必再把他们当作父亲记起,因为在天上,主是所有人唯一的父亲,正如祂在马太福音(23:9)中说得那样;从此以后,他们自己也永远不再记得他们是自己的孩子。

而属世的父亲一旦发现他们死后仍活着,并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照他们的愿望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立刻与孩子结合,就像一捆柴那样粘在一起。然后,父亲继续乐于看到他们,与他们交谈。若父亲被告知,他的这些孩子当中有一些是撒旦,还伤害善人,他仍然把他们聚拢在身边,或留在自己面前的这群人当中。即便他亲眼看到他们伤天害理、作恶多端,依旧置若罔闻,不会将其中任何一个从他这群人当中驱逐出去。因此,为防止这个害人的群体持续下去,他们不得不一起被逐入地狱。在那里,这个父亲当着他孩子们的面被囚禁,而这些孩子则被拆散,各自被送往适合他生活的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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