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6

406.死后到了灵界

406.死后到了灵界,很容易区分属灵人和属世人对婴儿和孩子的爱之性质。因为绝大多数父亲一到灵界,就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好叫他们认出彼此。属灵的父亲只是看看他们,询问他们的状况;若一切安好,就很欣慰,否则,就很悲伤。然后,属灵的父亲会与他们聊上一会儿,嘱咐并告诫他们要在天上过道德的生活,之后离开他们,并且离开之前叫他们不必再把他们当作父亲记起,因为在天上,主是所有人唯一的父亲,正如祂在马太福音(23:9)中说得那样;从此以后,他们自己也永远不再记得他们是自己的孩子。

而属世的父亲一旦发现他们死后仍活着,并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照他们的愿望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立刻与孩子结合,就像一捆柴那样粘在一起。然后,父亲继续乐于看到他们,与他们交谈。若父亲被告知,他的这些孩子当中有一些是撒旦,还伤害善人,他仍然把他们聚拢在身边,或留在自己面前的这群人当中。即便他亲眼看到他们伤天害理、作恶多端,依旧置若罔闻,不会将其中任何一个从他这群人当中驱逐出去。因此,为防止这个害人的群体持续下去,他们不得不一起被逐入地狱。在那里,这个父亲当着他孩子们的面被囚禁,而这些孩子则被拆散,各自被送往适合他生活的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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