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6

406.死后到了灵界

406.死后到了灵界,很容易区分属灵人和属世人对婴儿和孩子的爱之性质。因为绝大多数父亲一到灵界,就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出现在他们面前,好叫他们认出彼此。属灵的父亲只是看看他们,询问他们的状况;若一切安好,就很欣慰,否则,就很悲伤。然后,属灵的父亲会与他们聊上一会儿,嘱咐并告诫他们要在天上过道德的生活,之后离开他们,并且离开之前叫他们不必再把他们当作父亲记起,因为在天上,主是所有人唯一的父亲,正如祂在马太福音(23:9)中说得那样;从此以后,他们自己也永远不再记得他们是自己的孩子。

而属世的父亲一旦发现他们死后仍活着,并想起在他们之前死去的孩子,这些孩子也会照他们的愿望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立刻与孩子结合,就像一捆柴那样粘在一起。然后,父亲继续乐于看到他们,与他们交谈。若父亲被告知,他的这些孩子当中有一些是撒旦,还伤害善人,他仍然把他们聚拢在身边,或留在自己面前的这群人当中。即便他亲眼看到他们伤天害理、作恶多端,依旧置若罔闻,不会将其中任何一个从他这群人当中驱逐出去。因此,为防止这个害人的群体持续下去,他们不得不一起被逐入地狱。在那里,这个父亲当着他孩子们的面被囚禁,而这些孩子则被拆散,各自被送往适合他生活的地方。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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