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属灵夫妻对孩子的爱看似与属世夫妻的差不多;但它更内在,因而也更温柔,因为这爱是由他们自己里面的纯真,以及更近的接受和更明显的感知产生的;事实上,属灵夫妻被纯真引领的程度,就是他们属灵的程度。然而,属灵父母在品尝了他们孩子里面的纯真甜蜜后,爱孩子的方式与属世父母的迥然不同。属灵父母因孩子的属灵聪明和道德生活而爱自己的孩子;换句话说,是出于孩子对神的敬畏和体现在行为、生活中的虔诚,连同他们对服务社会的热爱和奉献,也就是出于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主要是对这些品质的热爱促使属灵的父母满足他们的需求,并支持他们。因此,属灵的父母若在他们身上看不到这些美德,就会从心里疏远他们,为他们做事仅仅出于责任。
诚然,属世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源于纯真;但当他们接受纯真时,这纯真被包裹在他们自己的爱里面。这两个因素(即他们自己的爱和纯真)促使他们爱自己的孩子,亲吻并拥抱他们,把他们带在身边,搂在怀里,无比宠溺,视其为自己的心脏和灵魂。后来,随着孩子从童年成长到青春期及以后,当纯真不再起作用时,属世父母依然爱他们,但不是出于他们所表现出的对神的任何敬畏和生活中的虔诚,或任何理性和道德的聪明。属世的父母很少或几乎不关注他们的内在情感,进而关注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只看重自己所钟爱的外在事物。他们的爱或情感就附着、固定、黏附于这些东西上;这也使得他们对孩子的错误视而不见,找借口原谅并袒护他们。原因在于,对属世父母来说,爱自己的后代就是爱他们自己;这爱从外在黏附于它所爱的那个人,并未进入他,正如它所爱的那个人也未进入它一样。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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