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5

405.⒃属灵夫妻对

405.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属灵夫妻对孩子的爱看似与属世夫妻的差不多;但它更内在,因而也更温柔,因为这爱是由他们自己里面的纯真,以及更近的接受和更明显的感知产生的;事实上,属灵夫妻被纯真引领的程度,就是他们属灵的程度。然而,属灵父母在品尝了他们孩子里面的纯真甜蜜后,爱孩子的方式与属世父母的迥然不同。属灵父母因孩子的属灵聪明和道德生活而爱自己的孩子;换句话说,是出于孩子对神的敬畏和体现在行为、生活中的虔诚,连同他们对服务社会的热爱和奉献,也就是出于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主要是对这些品质的热爱促使属灵的父母满足他们的需求,并支持他们。因此,属灵的父母若在他们身上看不到这些美德,就会从心里疏远他们,为他们做事仅仅出于责任。

诚然,属世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源于纯真;但当他们接受纯真时,这纯真被包裹在他们自己的爱里面。这两个因素(即他们自己的爱和纯真)促使他们爱自己的孩子,亲吻并拥抱他们,把他们带在身边,搂在怀里,无比宠溺,视其为自己的心脏和灵魂。后来,随着孩子从童年成长到青春期及以后,当纯真不再起作用时,属世父母依然爱他们,但不是出于他们所表现出的对神的任何敬畏和生活中的虔诚,或任何理性和道德的聪明。属世的父母很少或几乎不关注他们的内在情感,进而关注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只看重自己所钟爱的外在事物。他们的爱或情感就附着、固定、黏附于这些东西上;这也使得他们对孩子的错误视而不见,找借口原谅并袒护他们。原因在于,对属世父母来说,爱自己的后代就是爱他们自己;这爱从外在黏附于它所爱的那个人,并未进入他,正如它所爱的那个人也未进入它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252

252.许多其它表述

252.许多其它表述也一样,如当提及欢喜时,也会提及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51:11)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约珥书1:16)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25:10)
十月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撒迦利亚书8:19)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以东的女子,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求祢使我听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诗篇51:8)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你必欢喜快乐;有许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乐。(路加福音1:14)
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25:10)
在这地方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11)
还有其它经文。“欢喜”和“快乐”之所以一同被提及,是因为“欢喜”用来论及良善,“快乐”用来论及真理;换句话说,“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因为“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换句话说,“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16:9;25:10;33:10,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参看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教会是新妇(参看启示录21:2,9;22:17)。这就是为何施洗约翰论及耶稣说: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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