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属灵夫妻对孩子的爱看似与属世夫妻的差不多;但它更内在,因而也更温柔,因为这爱是由他们自己里面的纯真,以及更近的接受和更明显的感知产生的;事实上,属灵夫妻被纯真引领的程度,就是他们属灵的程度。然而,属灵父母在品尝了他们孩子里面的纯真甜蜜后,爱孩子的方式与属世父母的迥然不同。属灵父母因孩子的属灵聪明和道德生活而爱自己的孩子;换句话说,是出于孩子对神的敬畏和体现在行为、生活中的虔诚,连同他们对服务社会的热爱和奉献,也就是出于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主要是对这些品质的热爱促使属灵的父母满足他们的需求,并支持他们。因此,属灵的父母若在他们身上看不到这些美德,就会从心里疏远他们,为他们做事仅仅出于责任。
诚然,属世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源于纯真;但当他们接受纯真时,这纯真被包裹在他们自己的爱里面。这两个因素(即他们自己的爱和纯真)促使他们爱自己的孩子,亲吻并拥抱他们,把他们带在身边,搂在怀里,无比宠溺,视其为自己的心脏和灵魂。后来,随着孩子从童年成长到青春期及以后,当纯真不再起作用时,属世父母依然爱他们,但不是出于他们所表现出的对神的任何敬畏和生活中的虔诚,或任何理性和道德的聪明。属世的父母很少或几乎不关注他们的内在情感,进而关注他们的美德和好行为,只看重自己所钟爱的外在事物。他们的爱或情感就附着、固定、黏附于这些东西上;这也使得他们对孩子的错误视而不见,找借口原谅并袒护他们。原因在于,对属世父母来说,爱自己的后代就是爱他们自己;这爱从外在黏附于它所爱的那个人,并未进入他,正如它所爱的那个人也未进入它一样。
17.后来,我打听哪里能找到主张分裂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并且头脑最为敏锐的学者。有三个人上前来,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怎能将神性三位一体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声称每个位格自身或单独为神和主呢?若是这样,虽然口称一位神,但这和你们心里想的相去甚远,犹如南辕北辙。”对此,他们回答说:“相差没那么远,因为这三个位格拥有一个本质,神性本质是神。在世上,我们是位格的三位一体的维护者,我们负责监护我们的信;在这信中,每个神性位格都有自己的职责:父神负责归罪与恩赐,子神负责代求与调解,圣灵神负责履行归罪和调解的服务。”
“你们怎么理解神性本质?”
“神性本质就是全能、全知、全在、无限、永恒、同尊同荣。”
“若这本质能使许多神成为一,那你们也可以再加上更多神,如第四位,就是摩西、以西结、约伯提及的、被冠以‘全能者’的神。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早就做过这种事,他们将相同的属性和相似的本质归给他们的诸神,如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哈迪斯、阿波罗、朱诺、狄安娜、密涅瓦、墨丘利、维纳斯,尽管他们不会说所有这些都是一个神。而且,如我所理解的,你们三个人在这方面的学问是一样的,具有同样的本质,但你们无法将自己合并成一个学者。”
他们闻言笑着说:“你在开玩笑。这与神性本质不同。神性本质是一,不能分割为三。它既是单独的,也是不可分割的。分割和分开不适用于它。”
对此,我回敬道:“那就让我们好好讨论这个问题。你们如何理解‘位格’(person)?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位格’这个词不是指另一位当中部分或品质,而是自行存在物。这是‘位’一词的定义,教会领袖们都是这样定义的,我们同意他们的定义。”
“这就是‘位格’的定义吗?”
“是的。”
“那就是说,子里面没有父的部分,圣灵中也没有父或子的部分了。由此可推知,每一位自行支配,拥有各自的权能,因此除了适合每一位、因而可随意沟通的意愿外,就没有能将它们联结起来的任何事物了。那么,这三个位格岂不成了三个独立的神了吗?再仔细听:
你们已将‘位格’定义为自行存在者,所以你们是在说,存在三种实质,你们将神性本质划分为这三种实质了。然而,你们又说这是不能分割的,因为神性本质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此外,你们将不存在于其它位格,甚至无法与其它位格沟通的属性,即定罪、调解和执行归给每种实质,也就是每个位格。由此除了推出这三个‘位格’是三位神外,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听到这些话,他们退缩了,说:“容我们讨论一下这些说法,然后再给你答复。”
当时旁边站着一位智者,听了这些辩论说:“我不愿通过如此精细的网络来看待如此高深的话题。撇开这些细节不说,我分明看出你们思想中有三位神的观念。但由于你们羞于在全世界面前公开这样说(若这样做,你们必被视为疯子和傻子),所以为了避免受辱,你们只好嘴上声称一位神。”然而,这三个人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不理会这番话;离开时,他们嘴里咕哝着从玄学摘选的一些术语。这提醒我,玄学是他们的三脚架,他们愿意通过这三脚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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