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⒂父母的婚姻之爱因着属灵动机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动机而与他们对孩子的爱相结合。属灵动机是:人类可以增多,天使天堂由此可以扩大。因此,那些要成为天使,通过在天上发挥功用,以及与世人相联而服务于主的人可以出生。主把天使与每个人联在一起,并且这种联结如此紧密,以致一旦天使被带走,人会瞬间死亡。这两种爱结合的属世动机是:那些将在人类社会中发挥功用,并作为成员融入其中的人可以出生。后者是对孩子的爱和婚姻之爱的属世动机,而前者是其属灵动机,这一点也是夫妻们自己的想法。此外,他们有时会承认,说他们有多少后代,就有多少天使充实天堂;有多少子女,就有多少仆人美化社会。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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