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2

402.⒀对孩子的爱

402.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也就是说,这爱会从一代降到下一代,或说从儿子、女儿降到孙子、孙女,而不是从他们上升到家庭中的父母,这是众所周知的。它在下降中增长的原因是对结实,也就是产生功用的爱;就人类而言,是对繁衍种族的爱。然而,这原因唯独源于主;事实上,主在繁衍人类时关注的是创造的维护,并将天使天堂作为创造的终级目的,因为这天堂唯独来自人类。由于对主来说,天使天堂是目的中的目的,因而是爱中之爱,所以不仅对繁衍的爱,而且对接连繁衍之物的爱被植入人的灵魂。

这也是为何后一种爱(即对接连繁衍之物的爱)仅限于人类,在任何鸟、兽身上看不到。此外,对人来说,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的原因,是出于人对自己地位的骄傲,或对自己名声的极度虚荣心。这爱同样照着他的后代数量的增多而在他里面增长。在下面的要点(16)中,我们会看到,对地位和名声的爱会将从主流入的对孩子的爱接入自己里面,可以说使其变成它自己的。


真实的基督教 #451

451.若不与信结合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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