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2.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也就是说,这爱会从一代降到下一代,或说从儿子、女儿降到孙子、孙女,而不是从他们上升到家庭中的父母,这是众所周知的。它在下降中增长的原因是对结实,也就是产生功用的爱;就人类而言,是对繁衍种族的爱。然而,这原因唯独源于主;事实上,主在繁衍人类时关注的是创造的维护,并将天使天堂作为创造的终级目的,因为这天堂唯独来自人类。由于对主来说,天使天堂是目的中的目的,因而是爱中之爱,所以不仅对繁衍的爱,而且对接连繁衍之物的爱被植入人的灵魂。
这也是为何后一种爱(即对接连繁衍之物的爱)仅限于人类,在任何鸟、兽身上看不到。此外,对人来说,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的原因,是出于人对自己地位的骄傲,或对自己名声的极度虚荣心。这爱同样照着他的后代数量的增多而在他里面增长。在下面的要点(16)中,我们会看到,对地位和名声的爱会将从主流入的对孩子的爱接入自己里面,可以说使其变成它自己的。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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