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1

401.繁衍的气场和

401.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同样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繁衍的意愿,或对繁衍的爱;目的所经由并进入的居间原因是婚姻之爱;一系列有效原因则包括同房、受孕和怀胎;结果是所产的婴儿本身。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呈现为三个连续阶段,但无论在对繁衍的爱里面,还是在各个单独的原因和实际的结果里面,它们始终构成一体。经由时间发展的,仅仅是有效的原因,因为它们在自然界;目的,也就是意愿或爱始终不变。因为在自然界,目的经由时间发展,却独立于时间之外;但它们在结果或功用存在并成为它们的载体之前,无法产生并显现。在此之前,这爱只能爱这个过程,却无法汲取力量,变得牢固。

众所周知,这些过程都有自己的周期,并且创造通过它们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然而,对孩子的爱从最大降至最小,直至它停止或结束终点的这些阶段,是倒退的,因为它随着载体中的纯真的减少,以及由于它的周期而消退。


真实的基督教 #485

485.关于信的那一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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