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繁衍的气场和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同样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是繁衍的意愿,或对繁衍的爱;目的所经由并进入的居间原因是婚姻之爱;一系列有效原因则包括同房、受孕和怀胎;结果是所产的婴儿本身。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呈现为三个连续阶段,但无论在对繁衍的爱里面,还是在各个单独的原因和实际的结果里面,它们始终构成一体。经由时间发展的,仅仅是有效的原因,因为它们在自然界;目的,也就是意愿或爱始终不变。因为在自然界,目的经由时间发展,却独立于时间之外;但它们在结果或功用存在并成为它们的载体之前,无法产生并显现。在此之前,这爱只能爱这个过程,却无法汲取力量,变得牢固。
众所周知,这些过程都有自己的周期,并且创造通过它们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然而,对孩子的爱从最大降至最小,直至它停止或结束终点的这些阶段,是倒退的,因为它随着载体中的纯真的减少,以及由于它的周期而消退。
156.不能说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是从空间到空间,或从时间到时间,因而是循序渐进进行的,而是从永恒和无限进行的;不是从时间的永恒,因为这种事物并不存在,而是从没有时间的永恒,因为这与神性是一样的;也不是从空间的无限,因为这种事物同样不存在,而是从没有空间的无限,这与神性也是一样的。我知道,这些概念超出了属世之光中的思想观念,但并未超出属灵之光中的思想观念,因为后者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在里面。事实上,它们也并未完全超出属世之光中的观念;因为当说到空间的无限是不可能的时,谁都能凭理性赞同这一点。永恒也一样,因为这是时间的无限。如果你说“直到永恒”,从时间的角度可以理解;不过,如果说“自永恒”就无法理解了,除非剔除时间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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