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00

400.⑿该气场依次

400.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宇宙中的一切运作都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这三者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尽管它们在观念上看似分离。然而,即便在观念上,目的若不同时关注所预期的结果,就什么也不是。除非有一个原因支持、展望并联结目的和结果,否则,目的和结果这二者同样什么都不是。

这样一个过程,就像意愿、理解和行为那样,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无论总体还是每个细节。在人里面,一切目的都属于意愿,一切原因都属于理解,一切结果都属于行为。同样,一切目的都属于爱,一切原因作为达到目的方法都属于智慧,由此而来的一切结果都属于功用。原因在于,爱的容器是意愿,智慧的容器是理解,功用的容器是行为。因此,由于在人里面,运作,无论总体还是每个细节,都从意愿经由理解发展到行为,所以它们也从爱经由智慧发展到功用;不过,这里的智慧是指属于判断和思维的一切。显然,这三者在结果中为一。它们还在先于结果的人的观念中成为一体,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事实来理解:在实际的结果中,能介入的仅仅是执行;因为在心智中,目的从意愿发出,为自己在理解中产生一个原因,并在那里将一个意图摆在自己面前;一个意图就是一个实现之前的行为。正因如此,智者,以及主都将意图视为行为。

凡有理性的人,谁看不出,或一听闻谁不承认,这三者是从某个第一因流出的?这第一因就是,爱、智慧和功用不断从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那里发出,并且这三者是作为一体发出的?你若能,请告诉我,它们还能出自何处?


真实的基督教 #363

363. 不过,为了

363. 不过,为了使关于信的这一条(即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人的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能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下列次序予以讨论: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
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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