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9.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理性: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我们在有关该主题的章节(391节)已说明,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种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还指出,对人来说,这只是他们拥有这爱的理性原因,不是真正原因。真正原因,即这爱的源头,是来自主的纯真;主的纯真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进来,并产生理性原因。因此,在第一个原因退离那爱的同时,这第二个原因也退离了。换言之,随着纯真的交流逐渐退离,伴随它的说服理性也退离。然而,这只是人类的情形,是为了叫人能行他照理性出于自由所行的,因而服从理性法则,同时服从道德法则,因为这些法则规定,当根据必要和有用的原则来支持成长中的后代。动物由于缺乏理性,所以没有这第二个原因;只有前一个原因,对它们来说,这个原因是一种本能。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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