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5.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众所周知,孩子是纯真的化身;殊不知,他们的纯真是从主流入的。它之所以从主流入,是因为主是纯真本身,如刚才所述。若非从其初始,也就是事物本身或它的本质,没有什么东西能流入,因为它无法存在。不过,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明感染父母的这种孩子般的纯真是何性质。这纯真从他们的脸蛋、某些行为举止和最初的牙牙学语中流露出来,并感染他们的父母。孩子之所以拥有这种纯真,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并非出自内在,他们还不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何为真理与虚假,因而不会由此进行思考。所以,他们没有源于小我的任何谨慎,也没有深思熟虑的意图,因而没有任何邪恶的目的。他们没有从自我之爱(the love of self)和尘世之爱获得小我,不会将任何事物据为己有,而是将所得的一切都归于父母。他们满足于送给他们的小礼物,不为衣食忧虑,不为将来担心。他们不关注世界,也不觊觎世界上的众多事物。他们爱自己的父母、保姆、小伙伴,在纯真的状态下与他们玩耍。他们允许自己被引导,听话,顺从。这就是小孩子的纯真,正是这纯真产生了被称为舐犊之情的爱。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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