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5.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众所周知,孩子是纯真的化身;殊不知,他们的纯真是从主流入的。它之所以从主流入,是因为主是纯真本身,如刚才所述。若非从其初始,也就是事物本身或它的本质,没有什么东西能流入,因为它无法存在。不过,有必要用几句话来说明感染父母的这种孩子般的纯真是何性质。这纯真从他们的脸蛋、某些行为举止和最初的牙牙学语中流露出来,并感染他们的父母。孩子之所以拥有这种纯真,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并非出自内在,他们还不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何为真理与虚假,因而不会由此进行思考。所以,他们没有源于小我的任何谨慎,也没有深思熟虑的意图,因而没有任何邪恶的目的。他们没有从自我之爱(the love of self)和尘世之爱获得小我,不会将任何事物据为己有,而是将所得的一切都归于父母。他们满足于送给他们的小礼物,不为衣食忧虑,不为将来担心。他们不关注世界,也不觊觎世界上的众多事物。他们爱自己的父母、保姆、小伙伴,在纯真的状态下与他们玩耍。他们允许自己被引导,听话,顺从。这就是小孩子的纯真,正是这纯真产生了被称为舐犊之情的爱。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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