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这是出于前面所说(223节)的那个源头的一个结果,即:婚姻之爱的气场由女人接受,并通过女人传给男人,因为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理解的爱,而理解是接受者。对孩子的爱也一样,因为这爱的起源来自婚姻之爱。众所周知,母亲对孩子的爱最温柔,父亲的次之。对孩子的爱被铭刻在女人与生俱来的婚姻之爱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女孩子对小婴儿和布娃娃表现出喜爱和友善的情感,她们会随身带着布娃娃,打扮、亲吻它们,把它们抱在怀里;而男孩子就没有这种情感。
表面上看,母亲获得对孩子的爱似乎是因为在子宫内以自己的血液滋养婴儿,因而婴儿将母亲的生命变成自己的,他们之间从而有一种怜悯的联结。而事实上,这并非那爱的起源,因为假如分娩之后,在母亲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用另一个孩子替换她自己的孩子,她仍当自己的孩子那样温柔爱它。此外,有时保姆比母亲还要爱孩子。从这些考虑可推知,对孩子的爱唯源于植入每个女人的婚姻之爱;对怀孕的爱与这爱联在一起,其快乐促使妻子预备接受婴儿。这是这爱的第一个阶段,分娩后,这爱及其快乐就完全转到婴儿身上。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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