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这是出于前面所说(223节)的那个源头的一个结果,即:婚姻之爱的气场由女人接受,并通过女人传给男人,因为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理解的爱,而理解是接受者。对孩子的爱也一样,因为这爱的起源来自婚姻之爱。众所周知,母亲对孩子的爱最温柔,父亲的次之。对孩子的爱被铭刻在女人与生俱来的婚姻之爱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女孩子对小婴儿和布娃娃表现出喜爱和友善的情感,她们会随身带着布娃娃,打扮、亲吻它们,把它们抱在怀里;而男孩子就没有这种情感。
表面上看,母亲获得对孩子的爱似乎是因为在子宫内以自己的血液滋养婴儿,因而婴儿将母亲的生命变成自己的,他们之间从而有一种怜悯的联结。而事实上,这并非那爱的起源,因为假如分娩之后,在母亲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用另一个孩子替换她自己的孩子,她仍当自己的孩子那样温柔爱它。此外,有时保姆比母亲还要爱孩子。从这些考虑可推知,对孩子的爱唯源于植入每个女人的婚姻之爱;对怀孕的爱与这爱联在一起,其快乐促使妻子预备接受婴儿。这是这爱的第一个阶段,分娩后,这爱及其快乐就完全转到婴儿身上。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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