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这是出于前面所说(223节)的那个源头的一个结果,即:婚姻之爱的气场由女人接受,并通过女人传给男人,因为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理解的爱,而理解是接受者。对孩子的爱也一样,因为这爱的起源来自婚姻之爱。众所周知,母亲对孩子的爱最温柔,父亲的次之。对孩子的爱被铭刻在女人与生俱来的婚姻之爱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女孩子对小婴儿和布娃娃表现出喜爱和友善的情感,她们会随身带着布娃娃,打扮、亲吻它们,把它们抱在怀里;而男孩子就没有这种情感。
表面上看,母亲获得对孩子的爱似乎是因为在子宫内以自己的血液滋养婴儿,因而婴儿将母亲的生命变成自己的,他们之间从而有一种怜悯的联结。而事实上,这并非那爱的起源,因为假如分娩之后,在母亲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用另一个孩子替换她自己的孩子,她仍当自己的孩子那样温柔爱它。此外,有时保姆比母亲还要爱孩子。从这些考虑可推知,对孩子的爱唯源于植入每个女人的婚姻之爱;对怀孕的爱与这爱联在一起,其快乐促使妻子预备接受婴儿。这是这爱的第一个阶段,分娩后,这爱及其快乐就完全转到婴儿身上。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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