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这是出于前面所说(223节)的那个源头的一个结果,即:婚姻之爱的气场由女人接受,并通过女人传给男人,因为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理解的爱,而理解是接受者。对孩子的爱也一样,因为这爱的起源来自婚姻之爱。众所周知,母亲对孩子的爱最温柔,父亲的次之。对孩子的爱被铭刻在女人与生俱来的婚姻之爱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女孩子对小婴儿和布娃娃表现出喜爱和友善的情感,她们会随身带着布娃娃,打扮、亲吻它们,把它们抱在怀里;而男孩子就没有这种情感。
表面上看,母亲获得对孩子的爱似乎是因为在子宫内以自己的血液滋养婴儿,因而婴儿将母亲的生命变成自己的,他们之间从而有一种怜悯的联结。而事实上,这并非那爱的起源,因为假如分娩之后,在母亲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用另一个孩子替换她自己的孩子,她仍当自己的孩子那样温柔爱它。此外,有时保姆比母亲还要爱孩子。从这些考虑可推知,对孩子的爱唯源于植入每个女人的婚姻之爱;对怀孕的爱与这爱联在一起,其快乐促使妻子预备接受婴儿。这是这爱的第一个阶段,分娩后,这爱及其快乐就完全转到婴儿身上。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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