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自己的后代。经验表明,对孩子的爱,或舐犊之情如存在于善人当中那样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动物当中,无论温顺的还是凶猛的。事实上,有时这爱在恶人当中如在野兽当中那样更强烈、更炽热。原因在于,从主发出并流入的每种爱都会在接受者里面被转变为其生命之爱或主导爱。事实上,每个活物只会感觉它凭自己在爱,因为它觉察不到这种流入。另外,当它实实在在地爱自己时,就会把对孩子的爱变成对自己的爱,可以说,它视自己在孩子里面,视孩子在自己里面,因而视自己与它们联在一起。
正因如此,这爱在猛兽身上更强烈,如在狮、熊、豹、狼和其它此类动物(无论公母)当中,就比在马、鹿、山羊和绵羊当中更强烈。原因在于,这些猛兽能掌控温顺的动物,因而它们的自我之爱是占优势的,这爱使得它们在自己的幼崽中爱自己。故如前所述,所流入的爱被转变为接受者自己的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爱的颠倒流入自我,从而促使邪恶的父母保护、维持自己的后代和婴孩。若非如此,人类将只有少数幸存者;而猛兽,尽管具有某种功用,却将无一幸存。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爱倾向于热爱、保护并维持他的后代。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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