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自己的后代。经验表明,对孩子的爱,或舐犊之情如存在于善人当中那样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动物当中,无论温顺的还是凶猛的。事实上,有时这爱在恶人当中如在野兽当中那样更强烈、更炽热。原因在于,从主发出并流入的每种爱都会在接受者里面被转变为其生命之爱或主导爱。事实上,每个活物只会感觉它凭自己在爱,因为它觉察不到这种流入。另外,当它实实在在地爱自己时,就会把对孩子的爱变成对自己的爱,可以说,它视自己在孩子里面,视孩子在自己里面,因而视自己与它们联在一起。
正因如此,这爱在猛兽身上更强烈,如在狮、熊、豹、狼和其它此类动物(无论公母)当中,就比在马、鹿、山羊和绵羊当中更强烈。原因在于,这些猛兽能掌控温顺的动物,因而它们的自我之爱是占优势的,这爱使得它们在自己的幼崽中爱自己。故如前所述,所流入的爱被转变为接受者自己的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爱的颠倒流入自我,从而促使邪恶的父母保护、维持自己的后代和婴孩。若非如此,人类将只有少数幸存者;而猛兽,尽管具有某种功用,却将无一幸存。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爱倾向于热爱、保护并维持他的后代。
314.就属灵之义而言,“犯奸淫”表示玷污圣言的各种良善、歪曲它的真理。“犯奸淫”的这层含义至今不为人知,因为圣言的灵义一直被隐藏至今。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行奸淫”、“行淫”、“行邪淫”无非表示此意: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公义、求诚实没有?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奸淫。(耶利米书5:1,7)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耶利米书23:14)
这二人是在以色列中行了丑事,与邻舍的妻行淫,又假托我名说我未曾吩咐他们的话。(耶利米书29:23)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不遵他的命。(何西阿书4:10)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未记20:6)
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是玷污和歪曲圣言的典型代表,因此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中,以下这些事说的就是她:
叫万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伦。(启示录14:8)
有一位天使前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启示录17:1,2)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因为犹太民族歪曲圣言,主称之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和“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很多其它经文中,“奸淫”和“邪淫”都表示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8;13:27;以西结书16:15,16,26,28,29,32,33;23:2,3,5,7,11,14,17;何西阿书5:3;6:10;那鸿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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