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92

392.⑸该气场既感

392.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自己的后代。经验表明,对孩子的爱,或舐犊之情如存在于善人当中那样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动物当中,无论温顺的还是凶猛的。事实上,有时这爱在恶人当中如在野兽当中那样更强烈、更炽热。原因在于,从主发出并流入的每种爱都会在接受者里面被转变为其生命之爱或主导爱。事实上,每个活物只会感觉它凭自己在爱,因为它觉察不到这种流入。另外,当它实实在在地爱自己时,就会把对孩子的爱变成对自己的爱,可以说,它视自己在孩子里面,视孩子在自己里面,因而视自己与它们联在一起。

正因如此,这爱在猛兽身上更强烈,如在狮、熊、豹、狼和其它此类动物(无论公母)当中,就比在马、鹿、山羊和绵羊当中更强烈。原因在于,这些猛兽能掌控温顺的动物,因而它们的自我之爱是占优势的,这爱使得它们在自己的幼崽中爱自己。故如前所述,所流入的爱被转变为接受者自己的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爱的颠倒流入自我,从而促使邪恶的父母保护、维持自己的后代和婴孩。若非如此,人类将只有少数幸存者;而猛兽,尽管具有某种功用,却将无一幸存。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爱倾向于热爱、保护并维持他的后代。


真实的基督教 #297

297.就属世之义或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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