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自己的后代。经验表明,对孩子的爱,或舐犊之情如存在于善人当中那样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动物当中,无论温顺的还是凶猛的。事实上,有时这爱在恶人当中如在野兽当中那样更强烈、更炽热。原因在于,从主发出并流入的每种爱都会在接受者里面被转变为其生命之爱或主导爱。事实上,每个活物只会感觉它凭自己在爱,因为它觉察不到这种流入。另外,当它实实在在地爱自己时,就会把对孩子的爱变成对自己的爱,可以说,它视自己在孩子里面,视孩子在自己里面,因而视自己与它们联在一起。
正因如此,这爱在猛兽身上更强烈,如在狮、熊、豹、狼和其它此类动物(无论公母)当中,就比在马、鹿、山羊和绵羊当中更强烈。原因在于,这些猛兽能掌控温顺的动物,因而它们的自我之爱是占优势的,这爱使得它们在自己的幼崽中爱自己。故如前所述,所流入的爱被转变为接受者自己的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爱的颠倒流入自我,从而促使邪恶的父母保护、维持自己的后代和婴孩。若非如此,人类将只有少数幸存者;而猛兽,尽管具有某种功用,却将无一幸存。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爱倾向于热爱、保护并维持他的后代。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