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91

391.⑷对孩子的爱

391.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我们在前面(386节)说过,主通过从祂发出的气场实现功用就是圣治。因此,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也是指这圣治。因为自创造时就规定,受造物当得以保存、看顾、保护和维持,否则,整个宇宙就会走向毁灭。对具有自由选择权的活物来说,这一切无法由主直接成就,故只能通过将祂的爱植入父母和保姆而间接成就。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爱是出自主而存在于他们里面的爱,因为他们没有感觉到主的流注,更不用说祂的全在了。但是,谁看不出,这并非自然的杰作,而是圣治在自然里面并通过自然运作的杰作?这种普遍流注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经由居于宇宙中心的一个灵界太阳从神而来,并且这太阳的运作因在时空之外,故瞬间从最初之物存在于最末之物。

我们将在下文说明,活物如何接受神性运作,也就是主的圣治。父母之所以会保护并维持他们的孩子,是因为孩子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然而,这一事实不是爱孩子的理由,而是由这爱降至他们的理解力所产生的一个理性理由。若单凭这理性理由,没有这爱的注入来激励人,或没有法律和惩罚来强迫他,人就和雕像一样无法照料自己的孩子。


真实的基督教 #499

499.不过,这一点

499.不过,这一点有必要进一步说明。若一切被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没有某种自由意志,创造就无法进行。因为倘若动物没有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它们就不会选择有益其营养的食物,也不会繁衍并抚育后代,动物也就不存在了。若海里的鱼类和海底的贝类没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鱼或贝类了。同样,若非每种昆虫都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桑蚕吐丝、蜜蜂产蜡和蜜,也不会看到蝴蝶在空中双栖双飞,吮食花蜜,并生动表现出人如幼虫一样脱去自己外壳后在天国的幸福状态。
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土壤、播种于其中的种子、土里长出的树的各部分及其果实和新种子里面,就不会有植物的生命。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一切金属、石头(无论宝贵还是普通)里面,就不会有金属、石头,甚至一粒沙子。因为即使是这些东西,也要自由吸入以太,呼出其自然散发物,进行新陈代谢。因此,磁石周围有磁场,铁周围有铁场,铜周围有铜场,银周围有银场,金周围有金场,石周围有石场,硝石周围有硝石场,硫磺周围有硫磺场,甚至每粒尘埃周围都有不同的场。每粒种子的至内在通过这场受孕,其繁殖力也通过这场生长。若没有地上尘埃的每一至微粒子的这种散发物,就不会有萌芽的开始及其后续生长。土地若不通过它的散发物,怎能以沙土和水份渗透到播种于其中的谷粒最深处?比如渗透到一粒芥菜种中:
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马太福音13:32;马可福音4:30-32)
既然自由已照各自性质被如此植入在一切被造物里面,那么为何自由意志就不能照各人的性质被植入在人里面,好让他能变得属灵?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自人在子宫直至在世临终那一刻一直被赋予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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